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4期)显示,佳木斯市向阳区俊梅生鲜长安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葵花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葵花食品”)生产的2批次产品,葵花酱油(生产日期:2021年7月15日)(葵花牌+文字+图形商标),全氮(以氮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结果:0.52 g/100mL;标准值:≥0.70g/100mL);葵花陈醋(生产日期:2021年10月3日)(葵花牌+文字+图形商标),总酸(以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结果:2.16g/100mL;标准值为≥4.5g/100mL)。
全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全氮含量越高,说明酱油发酵时间越长,风味物质越丰富,全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中规定高盐稀态发酵酱油(含固稀发酵酱油)(三级)的全氮含量应大于等于0.70g/100mg。全氮不达标可能是生产者酿造发酵时间不足导致。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总酸高则滋味柔和,回味绵长;含量低滋味就差。造成总酸含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导致,也可能是产品质量与标签标注质量不匹配所致。
葵花酱油屡次被检出质量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葵花食品所产的葵花酱油已多次被检出质量问题。
2021年9月13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抽检情况通告(2021年第61期)显示,佳木斯浦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佳木斯葵花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葵花酱油(生产日期:2021年7月15日),全氮(以氮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2021年8月10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3期)显示,标称佳木斯葵花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葵花酱油(生产日期:2020年10月22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20年11月23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标称佳木斯葵花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葵花酱油(生产日期:2020年7月22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生产不合格调味品接二连三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因调味品不合格,葵花食品此前还频繁被处罚。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9月2日,葵花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3次,处罚原因均涉及生产销售不合格调味品(葵花酱油及米醋),处罚金额总计6万元。
葵花食品官网信息显示,其是一家专业从事调味品、咸菜、酱的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产品包含了家庭厨师系列、干调系列、火锅调料系列、礼盒系列等近百种单品。该公司有黑龙江省调味品行业优秀品牌、佳木斯市知名商标、龙江老字号、2006年黑龙江省调味品放心品牌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