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7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12月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2月15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市奉化区王建飞蔬菜行经营的1批次豇豆进行抽样,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进行检测。2021年12月31日宁波海关技术中心的No:892100000803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显示抽检批次豇豆倍硫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2年1月6日,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向宁波市奉化区王建飞蔬菜行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豇豆。
(三)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