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近期国家级和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4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乳山市元源缘果蔬店销售的芹菜,抽样单编号为SC2137000030710;乳山市紫林海鲜店销售的海水蟹,抽样单编号为SC2137000010810;文登区张洪波蔬菜水果店销售的姜,抽样单编号为SC21370000003136775;荣成市广源综合批发市场内邓杰销售的尖椒,抽样单编号为SC21370000003136646。现将该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乳山市元源缘果蔬店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乳山市元源缘果蔬店于2021年9月18日和9月23日从乳山市白沙滩镇规范市场内崔来勇“宝元蔬菜店”处分别购进了2.6公斤、2.2公斤芹菜,辛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现场未发现涉案批次不合格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剩余。
(三)产品控制情况。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乳山市元源缘果蔬店立即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未召回到该批次食品。
二、乳山市紫林海鲜店销售的海水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乳山市紫林海鲜店于2021年9月23日从乳山市贸易城林桐处购进15公斤海水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现场未发现涉案批次不合格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剩余。
(三)产品控制情况。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乳山市紫林海鲜店立即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未召回到该批次食品。
三、文登区张洪波蔬菜水果店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文登区张洪波蔬菜水果店于2021年9月25日从莱阳市东方果蔬批发市场荀永高处购进75公斤姜(食用农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依法进行核查处置。现场未发现涉案批次不合格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剩余。
(三)产品控制情况。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文登区张洪波蔬菜水果店立即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未召回到该批次食品。
四、荣成市广源综合批发市场内邓杰销售的尖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荣成市广源综合批发市场内邓杰于2021年9月26日从文登区燕平菜店购进了共计33.8公斤尖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依法进行核查处置。现场未发现涉案批次不合格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剩余。
(三)产品控制情况。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邓杰立即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未召回到该批次食品。
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