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 第47期)。据通告,“元森酒庄”干白葡萄酒上不合格名单。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新疆元森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 新疆焉耆七个星东戈壁葡萄基地 | 新疆元森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 新疆巴州焉耆县七个星镇东戈壁葡萄基地 | 干白葡萄酒 | 750ml/瓶 酒精度:12.5%vol | 元森酒庄 | 2021-10-20 | 酒精度 | 15.1%vol | 11.5%vol-13.5%vol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