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 第47期)。据通告,1批次“三台”杏子果酒被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新疆三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吉木萨尔县三台镇南街 | 新疆三台酒业(集团)黑加仑果业有限公司 | 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三台镇南街 | 杏子果酒 | 740mL/瓶、酒精度:6±1%vol | 三台 | 2021-11-19 | 酒精度 | 8.6%vol | 5.0%vol-7.0%vol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