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1月16日消息,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及处置情况(第四批),涉及抽样编号为XC21330382305135496的香米糕。
(一)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XC21330382305135496 | 样品名称 | 香米糕 |
生产日期 | 2021-09-29 | 型号规格 | 160g/袋 |
标称生产企业 | 泉州市麦可迪食品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乐清市瓯选超市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菌落总数 | 检验机构 | 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1-11-15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1-11-18 |
(二)生产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已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 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问题产品进行溯源,企业已提交整改报告。
2021年11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TH20211000814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其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1-09-29的香米糕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场未发现同批次的香米糕,经查明:2021年10月9日,当事人从莆田市百口百味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为2021-09-29的香米糕20袋,售价6.9元每袋,除抽样8袋之外均已销售完毕,共计货值138元。上述批次香米糕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另查明,当事人进货时查验了供货商资质、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并做好进货查验记录。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强化专项监督抽检,加大抽检频次和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加强溯源监管,对索证索票不齐全、质量不合格、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