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据通告,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该区8家食品经营企业共11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东原分公司销售的不合格生黑芝麻产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如下:
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东原分公司销售的生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东原分公司在重庆市江北区红原路88号附8号、附9号销售的生黑芝麻(抽样单编号为:SC21500000602235231,抽样日期:2021年10月12日),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9日对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东原分公司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红原路88号附8号、附9号的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生黑芝麻系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东原分公司于2021年10月10日购进的,共购进10kg,已销售10kg,已全部销售完。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东原分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检结果未提出异议。召回0kg,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东原分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发出召回公告,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生黑芝麻进行召回,该产品消费者购回已食用,故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东原分公司进行自查整改,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