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SC21340500348340659)。具体信息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众膳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红酒杯(复用餐饮具,购进日期:2021-10-12),经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JBZ-C-2021110293。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马市监处罚[202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