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2月16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XC21410227464934272)。具体信息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果叶食品厂生产的原味葵花籽(生产日期:2021-10-22),经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要求(标准指标:≤0.80,实测值:1.5),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CS202107073。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马市监处罚[202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