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期)。
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期)
近期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收到2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南宁市周苹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0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验机构对南宁市周苹小吃店当天生产销售的老面馒头、荞麦馒头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11月29日我局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 SG215552、№: SG215553),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南宁市周苹小吃店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后表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收到检验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复检申请。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3日到南宁市周苹小吃店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2021年10月29日生产销售经检验不合格的老面馒头、荞麦馒头。2021年12月6日,我局予以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周苹小吃店立即对已售出的该批次不合格老面馒头、荞麦馒头进行召回。
南宁市周苹小吃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已移交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处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