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发布关于第二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第二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吉林省融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原汁葡萄配制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吉林省融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原汁葡萄配制酒,经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Q/CCHF00018-2017《水果配制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于2021年11月26日对吉林省融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原汁葡萄配制酒共计三十瓶,当日抽样及备样共六瓶,现场检查时发现一瓶抽样批次的原汁葡萄配制酒,该酒进价为9元/瓶,进购量为30瓶,货值为88.2元,销售价格为9.9元/瓶,销售量为29瓶,违法所得共7.2元。
2.行政处罚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于2021年11月26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吉林省融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一章第九条第(三)项。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于2022年1月13日对对当事人不予罚款的决定,并:没收不合格批次原汁葡萄酒1瓶;没收违法所得7.2元。
3.排查整改
经排查,吉林省融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在购进该批次原汁葡萄配制酒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对吉林省融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进行教育。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已于2022年1月4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