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隆源冷冻食品经营部干山药抽检不合格被罚款2500元

2022-02-24 15:11: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号)。其中,荣昌区昌元街道隆源冷冻食品经营部的干山药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如下:

荣昌区昌元街道隆源冷冻食品经营部的干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抽检的荣昌区昌元街道隆源冷冻食品经营部干山药(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02235879),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荣昌区昌元街道隆源冷冻食品经营部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被抽样产品系该经营部于2021年10月25日外购,共购进10kg。除去抽检用1kg,剩余9kg于2021年11月底前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未见该批次干山药。该经营部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申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昌元街道隆源冷冻食品经营部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荣昌区昌元街道隆源冷冻食品经营部进行了立案调查。荣昌区昌元街道隆源冷冻食品经营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经营部进行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3.罚款2500元。罚没款合计:2600元(金额大写:贰仟陆佰元整)。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张文全与他的5000多件奥运纪念 ...

  • 浙江省金华市“同方”计算机金华智能 ...

  • 北京动物园的熊猫主题咖啡馆开业

  • 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 ...

  • 江苏省海安市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为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