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煎炸过程用油)编号:DC21350200361368058。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厦门市同安区陈春稻花生汤店,产品名称:煎炸过程用油,加工日期:2021年11月11日,不合格项目: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同安区祥平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同安区陈春稻花生汤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召回情况
煎炸过程用油为非卖品,除了用于抽检的,其他已于抽检当天销毁。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排查,因煎炸过程用油的加工过程是将采购的食用油倒入锅内加热用于炸油条,并未加入其他原料。故煎炸过程用油不合格经排查为原料食用油不合格导致。
(三)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个体户进行整改:
1.做好进货查验工作;
2.更换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