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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生姜)

2022-03-07 11:17: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27日,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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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12月8日,我局接收到平台抽样单编号:DC21420100003446362的检验报告的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1月9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湖北本来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汉口北仓配分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购进的生姜(规格散称)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12月7日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湖北本来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汉口北仓配分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销售的生姜,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该批次的生姜(规格散称)是2021年11月9日从武汉聚蔬汇蔬菜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了777公斤,货值金额4662元,已全部售完,无库存。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湖北本来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汉口北仓配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属于销售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但该公司销售生姜能提供进货记录、供货方营业执照和购进生姜快速检测合格证明。执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并能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生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产品“生姜”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购进生姜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加强农产品查验制度落实。2、加强实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3、加强建立进、出货台账制度。4、加强例行监测监督制度。5、加强索票索证制度的内部检查。

2022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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