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关于苏州金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07第031号)。
信息显示,苏州金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苏州金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拾壹万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环行罚字〔2022〕07第031号 | |
违法事实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拾壹万元整 | |
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 | 41万元 | |
失信等级 |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金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749423064G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320524**********96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丁兴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2-17 | |
处罚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地方编码 | 0 |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02-17 | |
数据更新时间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