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广西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新竹店经营的菠萝饼)。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广西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新竹店经营的菠萝饼)
近期,我局在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广西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新竹店经营的菠萝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DC21450103635000186 | 样品名称 | 菠萝饼 |
生产日期 | 2021/10/22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广西横县庭源食品厂 | 被抽样单位 | 广西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新竹店 |
检验不合格 项目 | 霉菌 | 检验机构 | 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广西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新竹店购进抽检不合格菠萝饼57袋,库存为0。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28日对该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菠萝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案件调查中,因涉案产品为预包装食品,当事人索取了产品进货记录、供应商和生产商资质材料,并查验涉案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已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我局决定免予广西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新竹店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南青市监罚〔2021〕15323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生产控制及储运问题。
整改情况:1.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主动下架及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在储存、销售上注重产品的存放;3.加强员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