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南省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桐寨铺万兴隆量贩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11014,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其产品检测报告NO:NCP21411328463444303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现查明,该超市2021年10月14日共购进生姜10公斤,全部销售完毕。该量贩负责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该店的《营业执照》、《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但唐河县桐寨铺万兴隆量贩在购进农产品时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