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湖北永辉中百超市有限公司范湖江宸天街分公司销售抽检不合格食品(香蕉)核查处置通告。
关于湖北永辉中百超市有限公司范湖江宸天街分公司销售抽检不合格食品(香蕉)核查处置通告
一、湖北永辉中百超市有限公司范湖江宸天街分公司销售抽检不合格食品(香蕉)基本情况
(一)我局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报告:ﻪNo:(2021)ZXL3-00620关于2021年08月24日对湖北永辉中百超市有限公司范湖江宸天街分公司销售的白香蕉进行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吡虫啉”项目不合格。
(二)2021年09月15日对湖北永辉中百超市有限公司范湖江宸天街分公司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2021年10月28日湖北永辉中百超市有限公司范湖江宸天街分公司接受调查,经调查湖北永辉中百超市有限公司范湖江宸天街分公司所销售香蕉为咸宁市咸安区吴氏三合果蔬有限公司供应的咸宁市咸安区吴氏三合果蔬有限公司供应的。
二、处置情况
湖北永辉中百超市有限公司范湖江宸天街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我机关已对湖北永辉中百超市有限公司范湖江宸天街分公司下达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市监不予处字〔2022〕11-01-12号)。责令其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不予处罚。同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给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