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1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青州市圣清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凤爪。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14日,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青州市圣清阁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企业于2021年7月8日共生产麻辣凤爪300袋(20箱,15袋/箱),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召回。
(二)处置情况
青州市圣清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产品麻辣凤爪34袋;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行处字〔2022〕065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青州市圣清阁食品有限公司对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并进行整改。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进行了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