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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味聚德食品有限公司因销售过期食品被处罚

2022-03-22 12:11: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北京味聚德食品有限公司因销售过期食品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0.5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味聚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味聚德食品”)于2021年12月29日销售2瓶椰谷生榨椰子汁(净含量:1.25千克,标注生产日期:2021年2月22日,保质期:9个月),北京味聚德食品销售的商品已超过保质期。该商品销售金额为每瓶15.5元,违法所得31元。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中国质量新闻网在网络公开渠道查找到北京味聚德食品的相关座机号码,多次拨打均语音提示号码不存在。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相关资料发现,北京味聚德食品并非首次被处罚。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北京味聚德食品于2022年2月9日被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罚款0.7万元,原因涉及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使用,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因占用疏散通道于2021年3月23日被北京市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罚款1万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味聚德食品因违反《食品安全法》于2020年8月21日被原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96元;罚款5000元;没收相关财物清单所载明的物品两项合计5196元。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味聚德食品成立于2010年,经营范围为销售食品;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销售文化用品、日用品、工艺品(不含文物)等。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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