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北京御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御香村)因卖过期食品被处罚。
销售过期食品被罚6万元
京东市监处罚〔2022〕913号披露,该公司的行为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北京御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罚款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3.8元。
曾因违法促销等被查处
据了解,北京御香村此前也因违法违规被市场监管部门等处罚。2021年3月,该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两次处罚,金额分别为380元和9000元。处罚事由为该公司为其销售的牛舌饼进行广告宣传,广告中使用了“牛舌饼……养心益肾、健脾厚肠”的医疗用语;在该公司经营场所货架上插有标识牌,上面写有“北京特产促销价36元/斤”字样,但未见其明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促销内容。
2019年,该公司还因违反《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以及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相关部门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御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双喜。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熟食)(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1月04日);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9月24日);委托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