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2年3月24日发布的通告,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三和顺购物商场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惠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开胃山楂粒,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检验机构 | 备注 |
广州市惠龙食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南围工业区5号之一 | 博罗县罗阳镇三和顺购物商场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北门路志同大厦首层 | 开胃山楂粒 | 200克/袋 | / | 2021-05-02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26g/kg║≤0.5g/kg | 水果制品 | 2022年第3期 | 初检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