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4号)。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4号)
关于王冬芳销售的豇豆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豇豆;购进日期:2022-01-16;抽样日期:2022-01-20;样品数量:1.5kg;抽样基数:3kg;抽样单编号:XC22331003305630300;检验结论:倍硫磷、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理情况: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2月10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1月16日购入豇豆3kg,截至案发已全部销售完,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系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因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予处罚。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因当事人经营行为属流通环节,无法查清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我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购进该来源的豇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