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涉及乐至县文轩桶装水门市销售的“包装饮用水”。
(一)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不合格产品名称: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6.8L/桶;生产日期:2021-08-13;被抽样单位名称:乐至县文轩桶装水门市。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
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乐至县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决定: 1.免予处罚;2.没收违法所得248元(即贰佰肆拾捌元整)。
(三)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导致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在生产加工环节过程控制不严,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注 包装饮用水》要求。乐至县局于2021年10月20日组织复检验收,当事人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