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涉及资阳市雁江区茂春包子店经营的“红糖馒头”和“花卷”。
(一)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不合格食品名称:红糖馒头;生产(购进)日期:2021-09-16;规格型号:/ ;被抽样单位:资阳市雁江区茂春包子店;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不合格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食品名称:花卷;生产(购进)日期:2021-09-16;规格型号:/ ;被抽样单位:资阳市雁江区茂春包子店;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不合格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
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查, 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警告;2、合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0元(大写捌佰元整)。
(三)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导致该2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当事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食品,糖精钠(以糖精计) 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雁江区局责令当事人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再经营不合格食品并积极查找不合格原因,于2022年1月17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