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7日,四川省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号),涉及东坡区超琼饭店使用的盘子和碗。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盘子;规格型号:散装;加工日期:2021年11月18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东坡区超琼饭店;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样品名称:碗;规格型号:散装;加工日期:2021年11月18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东坡区超琼饭店;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12日对当事人进行当场处罚。经查,当事人使用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碗和盘子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12日该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
警告。
(三)经营企业原因排查情况
原因排查:其他。未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