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5月9日,江苏省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启东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10月),涉及启东市泽峰超市。
启东市泽锋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1-11-03,规格型号:散装)、香蕉(购进日期2021-11-03,规格型号:散装),分别为铅、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启东市泽锋超市共购进该批次韭菜13.3kg,已销售13.3kg,购进该批次香蕉27kg,已销售27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经排查,因启东市泽锋超市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义务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启东市泽锋超市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启东市泽锋超市作出行政处罚(启市监处字〔2022〕第00044号)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