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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未保持清洁、现场制售环境脏乱……北京市东城区通报7家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问题

2022-05-31 17:07: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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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022年5月14日至5月30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7处,现通报(2022年5月第2期)如下:

1.北京鼓楼小巷食品店(正宗久久鸭王)

现场检查发现存在超出许可证经营项目售卖凉菜、凉皮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北京和平玉红林食品店(巴比鲜包)

存在现场制售环境脏乱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

3.茶鱼餐饮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茶鱼)

存在在第三方网络平台超范围经营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拟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4.北京火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火舍)

现场检查该单位不能提供完整的进销存台账和供应商资质等相关文件,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北京淮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淮鑫)

存在场地布局与备案图纸不一致的问题,经核查认定属于食品经营条件改变后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俊清康洁餐饮管理中心(沙县小吃)

存在餐具未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7.北京丝路客清真餐饮有限公司(中华传统兰州牛肉面)

存在餐具未保持清洁的问题,存在餐具使用前未保持清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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