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州省安顺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一)。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一)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现将涉及我市西秀区鑫家乐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豇豆抽检不合格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日,我局收到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当事人销售的豇豆于2022年3月10日经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抽样检验,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4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当事人2022年3月10日购进豇豆4.6kg,其中抽样检验3.15kg外,柜台销售1.45kg。由于该产品为终端销售农产品,我局开展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无该批次产品剩余。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于2022年4月17日依法对当事人涉嫌销售豇豆灭蝇胺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鉴于当事人存在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对当事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23.14元(贰拾叁元壹角肆分整);3.罚款(人民币)7000元(柒仟元整)。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一)不合格原因。经企业自查,原因为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相关制度建立落实不完善。
(二)整改措施。及时加强整改,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对采购、收货、库存管理等环节制定制度,对员工加强培训。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