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3号)。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3号)
在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2月23日的食用木薯淀粉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3月22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被抽检后剩余的3866袋食用木薯淀粉因暂无订单,全部存放在库房内,未进行组装生产。2022年3月22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依法扣押了抽检后剩余的3866袋食用木薯淀粉。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食用木薯淀粉生产数量为4000袋,15g/袋,合计60kg,该批次不合格食用木薯淀粉生产后一直存放于库房内,准备与酸菜包、鲜味包、油料包等配料一起组装生产为酸菜鱼调料,并对外进行销售。2022年2月28日,本局依法抽样134袋食用木薯淀粉,截至2022年3月22日,被抽检后剩余的3866袋食用木薯淀粉均暂未进行组装生产,全部存放在库房内。对于当事人的以上行为,现本局已进行立案调查。
因产品已全部被扣押,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食用木薯淀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持续做好原材料进货查验工作及产品自检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控食品加工运输过程中的各项关键点,要求食品质量安全员将成品定期送检。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白沙镇润稼食品超市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2年2月13日的新花生米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3月22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2年2月13日的同批次新花生米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江津区白沙镇润稼食品超市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新花生米12kg,本局抽样3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该批次产品消费者已食用,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新花生米。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严格把控食品运输存放过程中的各项关键点,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津区双福分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销售的豇豆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3月25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的同批次豇豆已全部销毁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津区双福分公司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13kg,本局抽样3.712kg,其余部分由于天气炎热,导致豇豆保存时间较短,已全部销毁。因该批次产品已销毁,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豇豆。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