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一期),涉及济南历下刘摇蔬菜店经营的韭菜、豇豆。
(一)样品基本情况
济南历下刘摇蔬菜店所经营的样品名称:韭菜、豇豆,经抽检检验韭菜中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豇豆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行政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历下市监处罚字(2022)11号。
3.依据及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35元,并处罚款20000元的决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当事人已整改完毕,并提交了《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