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
青田县富民小吃店销售不合格的年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青田县富民小吃店进行抽样检验,其经营的年糕经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本局于2022年6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22JF0520195),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查获被抽检批次年糕。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查,当事人从2022年5月19日从油竹菜市场青田县陈明柱面制品经营部进购年糕5斤,价格是3元/斤,花了15元。被抽检批次的年糕都已全部销售完,由于年糕是用于制作菜品的原料,菜品存在价格相同的情况,因此该批次年糕的具体销售情况无法计算。故当事人不合格的年糕的货值金额为15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三)风险防控情况。因同批次抽检的年糕已经作为菜品原料全部使用销售完毕,且没有消费者的联系方式,故无法采取召回措施。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加强辖区内的日常监管,努力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同时责令当事人今后加强进货查验,提高供货方的供货门槛,以此降低风险。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