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6月29日,四川省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叙永县马三粮油店销售的1批次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期)。
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叙永县马三粮油店销售的1批次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期)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在进行食品监督抽检过程中,发现叙永县马三粮油店销售的1批次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2-01-13;被抽样单位名称:叙永县马三粮油店;被抽样单位地址: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永和路F幢1-2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无法开展核查处置。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3月17日向叙永县马三粮油店送达了上述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等材料,并实施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
经查明:现场执法人员未查见该批次产品。该批次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共5公斤,货值300元;销售5公斤,剩余0公斤;封存0箱,共计0公斤。产品已流入市场销售终端,无法召回。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二氧化硫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生产加工环节造成。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处罚款600.00元(大写:陆佰元整)。
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