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2日,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涉及广西龙笛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龙笛山包装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6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验机构对广西龙笛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龙笛山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2-06-10)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出具的《检验报告》(No:BFSQC060122002)显示:该企业生产经营的龙笛山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2-06-10)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2年7月5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广西龙笛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未发现有《检验报告》(No:BFSQC060122002)相同批次的龙笛山包装饮用水产品。经查,该企业共生产不合格批次的龙笛山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2-06-10)312桶(18L/桶),已销售312桶(含抽样7桶),无剩余库存。经当事人启动召回程序后,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122桶,已按要求销毁处理。该局于2022年7月15日对其开展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该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并督促召回已销售出去的不合格产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