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2日,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南宁市江南区上津路3号广西南宁仁义市场开发有限公司H栋H218号(经营者:王连先)经营的砂糖桔。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GC22450000622232898 | 样品名称 | 砂糖桔 |
购进日期 | 2022-04-28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仁义市场王连先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丙溴磷 | 检验机构 |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王连先经营的砂糖桔(购进日期:2022-04-28)经抽样检验,丙溴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且在经营活动中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月1日对王连先开展立案调查。经调查,本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56元。
依法处罚情况:王连先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砂糖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该摊位进行如下行政处罚(南江市监处罚字〔2020〕91091号):
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情况:种植环节问题。整改情况:立即停止经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并公告召回,做好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销售台账。复查情况:未见该摊位经营不合格批次产品。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