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8月17日,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3期)。
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3期)
近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我区内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部分企业经营的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高淳区亿客隆超市店销售的嘎嘣豆(彩豆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4千克嘎嘣豆,2.67千克用于抽检,其余售出。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为购进环节即有不合格因素存在。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76元,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2〕110号。
南京市高淳区韩宫宴餐饮店用的小圆盘、大圆盘、小方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烤肉用盘油性过重,较难清洗干净,洗涤时使用了大量洗洁精,未冲洗干净。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当罚〔2022〕12304号。
高淳县淳溪镇金陵小吃店宝塔路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为洗洁精冲洗不干净。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当罚〔2022〕12203号。
高淳荣华楼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当事人索证索票齐全,不合格原因:推测种植过程中添加了噻虫胺。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2〕131号。
南京金元宝瑶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工作人员清洗餐具不到位,清洗次数不够。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当罚〔2022〕160620号。
南京市高淳区薛城小学使用的勺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餐具清洗后,第二天使用前过早取出,在空气中暴露过久,造成污染。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当罚〔2022〕12410号。
高淳县淳溪镇洪桂蔬菜摊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15千克生姜,4.17千克用于抽检,其余售出。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为种植过程中添加了噻虫胺、噻虫嗪。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8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2〕155号。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薛城幼儿园使用的筷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消毒柜使用年限过久,消毒柜密封圈过松,达不到消毒效果。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当罚〔2022〕12413号。
南京市高淳区铺头玖味龙虾馆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使用洗洁精清洗餐具后,未冲洗干净。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当罚〔2022〕12209号。
南京市高淳区淳天肥牛海鲜火锅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工作人员清洗意识不够,未对筷子进行彻底冲洗,导致洗洁精残留。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当罚〔2022〕120706-1号。
高淳县淳溪镇传尧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昂刺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正在排查中,针对该企业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昂刺鱼行为,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