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天心区有1批次食品不合格:
当事人长沙市天心区彭泳加豆制品店销售的攸县香干(豆制品),检测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市天心区彭泳加豆制品店开展执法抽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攸县香干(豆制品)。经立案调查,长沙市天心区彭泳加豆制品店销售的攸县香干(豆制品)4斤,涉案货值40元,已经全部售出。长沙市天心区彭泳加豆制品店按照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进行了改正。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4元;
2.罚款2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2014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