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5日,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2期),涉及广西南宁麦朵朵食品有限公司邕宁分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SC22450109634702002 | 样品名称 | 芝麻沙糕 |
生产日期 | 2022-05-21 | 型号规格 | 散装称重 |
标称生产企业 | 广西南宁麦朵朵食品有限公司邕宁分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广西南宁麦朵朵食品有限公司邕宁分公司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酸价(以脂肪计) | 检验机构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二)对被抽样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生产经营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的芝麻沙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予以扣押的抽检不合格批次芝麻沙糕;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零柒元整(¥207.00);
3.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叁仟贰佰零柒元整(¥3207.00),上缴国库。
(三)原因排查及被抽检单位整改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的芝麻沙糕,可能是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变质导致。当事人立即对已售出的该批次不合格芝麻沙糕进行召回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将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出厂检验义务,完善索证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