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6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6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被抽样单位名称:重庆月卉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东林街道,样品名称:红小米(辣椒),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样品购进日期:2022年6月15日。
(二)被抽样单位名称:娄方梅,经营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东林街道铁路一村2号2-6号,样品名称:黑芝麻,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HO)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样品购进日期:2022年1月21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7月1日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D22SC05298)及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没有异议。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红小米(辣椒)抽样基数5kg,抽样数量0.3kg,剩余4.34kg当事人已销售完,顾客已食用完毕,无法召回。我局于2022年7月18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并指导该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完善产品质量管控力度。
(二)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6月13日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2022-03BP050012)及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没有异议。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6日将抽检剩余的1kg黑芝麻带回家食用,没有库存,无需召回。我局于2022年6月24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并指导该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完善产品质量管控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一)对重庆月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责令重庆月卉商贸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7000元。
(二)对娄方梅销售油脂酸败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局责令娄方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2元;
3、罚款500元。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