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5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5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被抽样单位名称:万盛经开区怡品鲜果三店,经营地址:重庆市万盛区万盛大道26号1-62号,样品名称:米蕉,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样品购进日期:2022年5月5日。
(二)被抽样单位名称:万盛经开区怡品鲜果三店,经营地址:重庆市万盛区万盛大道26号1-62号,样品名称:沃柑,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丙溴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样品购进日期:2022年5月5日。
(三)被抽样单位名称:万盛经开区淼鲜副食超市,经营地址:重庆市万盛区万盛大道26号1-62号,样品名称:黄辣丁(活),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样品购进日期:2022年5月11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6月8日向万盛经开区怡品鲜果三店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和《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告知其在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万盛经开区怡品鲜果三店不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米蕉已于检查前全部销售、处理完毕,没有库存。万盛经开区怡品鲜果三店销售的该批次米蕉为零售,有销货记录,但销货记录无记名,无法追回,也不能召回。我局于2022年6月9日立案调查,并指导万盛经开区怡品鲜果三店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同时建立和完善进销货台账,提高管理水平。
(二)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6月8日向万盛经开区怡品鲜果三店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和《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告知其在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万盛经开区怡品鲜果三店不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沃柑已于检查前全部销售、处理完毕,没有库存。万盛经开区怡品鲜果三店销售的该批次沃柑为零售,有销货记录,但销货记录无记名,无法追回,也不能召回。我局于2022年6月9日立案调查,并指导万盛经开区怡品鲜果三店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同时建立和完善进销货台账,提高管理水平。
(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6月6日向万盛经开区淼鲜副食超市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和《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告知其在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万盛经开区淼鲜副食超市不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黄辣丁(活)已于检查前全部销售、处理完毕,没有库存。万盛经开区淼鲜副食超市销售的该批次黄辣丁(活)为零售,有销货记录,但销货记录无记名,无法追回,也不能召回。我局于2022年6月7日立案调查,并指导万盛经开区淼鲜副食超市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同时建立和完善进销货台账,提高管理水平。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一)对万盛经开区怡品鲜果三店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责令万盛经开区怡品鲜果三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589元;
3、罚款5000元。
(二)对万盛经开区淼鲜副食超市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责令万盛经开区淼鲜副食超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22.8元;
3、罚款10000元。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