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6日,四川省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号),涉及宜宾市南溪区圣丰调味品配送中心销售的红薯粉条。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宜宾市南溪区圣丰调味品配送中心销售的红薯粉条(规格型号:散装;加工日期:2021-01-20),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产品控制
经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宜宾市南溪区圣丰调味品配送中心共计购进该批次红薯粉条20kg,现场核查时已销售2kg,剩余的18kg已销毁。当事人收到不合格通知书后,立即启动了召回程序。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当事人已进行整改,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工作,严格履行食品经营者义务,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3.行政处罚
经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本案中,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本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具有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行为,并给予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