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浙江省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3号)

2022-09-15 15:09: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3号)。

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3号)

一、不合格基本情况 :2022年7月5日,天台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韭菜进行抽样检测,经天台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检验该批次韭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其余所检项目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29日将《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销售的韭菜检测出镉(以Cd计)含量超过标准限量,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属于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没有主观过错,违法行为轻微,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不予其他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由于该批次韭菜销售时间过于太久,且顾客买走都是一两天就食用完,故无法召回。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质量守护“四特精神”耀江淮

  •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坚持创 ...

  • 安徽省纤维检验局严格履职尽责主动作 ...

  • 质量安徽 如椽巨笔写华章

  • 江苏常州经开区举行数字电竞峰会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