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3号)。
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3号)
一、不合格基本情况 :2022年7月5日,天台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韭菜进行抽样检测,经天台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检验该批次韭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其余所检项目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29日将《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销售的韭菜检测出镉(以Cd计)含量超过标准限量,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属于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没有主观过错,违法行为轻微,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不予其他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由于该批次韭菜销售时间过于太久,且顾客买走都是一两天就食用完,故无法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