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监督抽检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保定市莲池区张香爱蔬菜店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生姜核查处置情况。
(1)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生姜,抽样日期:2022-06-09,被抽样单位名称:保定市莲池区张香爱蔬菜店,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6月8日从河北新发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购进生姜20公斤,货值金额32元,违法所得12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元;2、罚款2988元,共计3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莲市监处罚【2022】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