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9月22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期)。
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期)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5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8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如皋易买得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如东河口分公司销售的生姜(生产日期:2021-12-14,规格型号:/)。
上述产品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如皋易买得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如东河口分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37.5公斤,已销售37.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如皋易买得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如东河口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如皋易买得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如东河口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东市监处罚【2022】91号)并责令改正。
二、如皋易买得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如东河口分公司销售的芹菜(生产日期:2021-12-14,规格型号:/)。
上述产品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如皋易买得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如东河口分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如皋易买得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如东河口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如皋易买得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如东河口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东市监处罚【2022】91号)并责令改正。
三、崇川区佳俊日用百货店销售的鲜味蛋糕(生产日期:2022-03-23,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华味食品厂。
上述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崇川区佳俊日用百货店共购进该批次产品1箱,共计25公斤,已销售1箱,共计2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过程把控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崇川区佳俊日用百货店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崇川区佳俊日用百货店免予行政处罚。
经调查,南通市崇川区华味食品厂共生产该批次产品83公斤,已销售83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包装消毒不到位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南通市崇川区华味食品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市崇川区华味食品厂作出行政处罚(崇市监处罚〔2022〕438 号)并责令改正。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