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7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鲁市监通告〔2022〕48号)。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鲁市监通告〔2022〕48号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我省济南市市中区荣华家禽经营部销售的麻鸡,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6月30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市中区荣华家禽经营部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经营部共购进不合格麻鸡2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经营部按照规定进行召回。
二、处置情况
市中区荣华家禽经营部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麻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市中区荣华家禽经营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50元;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市监处罚〔2022〕0525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市中区荣华家禽经营部对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并进行了整改。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