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11期)。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1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7〕42号)要求。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福州市长乐区潭头文庄俤杂货水果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香蕉,购进日期:2022-07-13,规格型号:/,商标:/,质量等级:/,检验机构: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不合格项目:腈苯唑,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10mg/kg。委托单位: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市监处罚〔2022〕372号),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经营食用农产品过程中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和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72.6元;3、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当事人为流通环节,香蕉的腈苯唑项目属于农药残留,可能为种植环节未按规定使用了相应农药。整改措施: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启动召回程序,加强进货查验。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