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11月16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2022年第45期)食品抽检结果。
在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名单中,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君王服务区(蚌埠)销售的、标称安徽白根柱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蚌埠)生产的开心果,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州市萧县好友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连云港侨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花生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州市砀山县颐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宿州市砀山长香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悉,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受霉菌污染后会使产品腐败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降低其食用价值。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有可能与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食品防腐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造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超量使用而导致。
乙基麦芽酚作为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应用越来越广泛。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植物油脂、动物油脂(包括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等)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标称生产企业中有2家并非首次曝出食品质量问题。
2022年9月27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2年第31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标称连云港侨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包括南乳花生(五香味)、奶油味花生米、五香花生米,不合格项目均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局2020年9月16日发布的2020年第29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常州市钟楼区北港欧润副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白根柱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此外,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连云港侨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米此前还被查出黄曲霉毒素B1超标。
2022年1月21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2年第4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南京市玄武区百如家中山东路百货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侨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花生米,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检验发现,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连云港侨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据了解,黄曲霉毒素B1是已知的化学物质中致癌性最强的一种,对包括人和若干动物具有强烈的毒性,其毒性作用主要是对肝脏的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最大限量为20μg/kg。连云港侨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花生米此次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278μg/kg,超标近1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