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37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标称福建省福泉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泉春公司”)2022年6月17日生产的1批次“福泉春+图形”永春香醋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据介绍,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规定,食醋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本次抽检的这款永春香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0000;38000;75000;45000;67000(CFU/mL)。
据了解,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福泉春公司此前还被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原因也是永春香醋抽检不合格。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发布的2021年第22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标称福建省福泉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泉春公司”)生产的“福泉春+图形”永春香醋(生产日期:2021-4-5)菌落总数超标。
福泉春公司官网信息显示,“福泉春”牌永春老醋系经优质糯米,高级红粬和上等芝麻为主要原料秉持现代流行的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经发酵,多年陈酿,采用现代科学技术精制而成。该公司曾获“永春老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福建名牌产品”等荣誉。
就永春香醋抽检不合格一事,中国质量新闻网联系到了福泉春公司经理周先生。对方表示,较早就接到相关通知,现在正在举证产品质量问题原因不在自身,可能是其他环节出问题。“产品不合格,最有可能是销售环节的物流上出了问题。目前正在申诉。”
“制造业企业如果有质量问题除非是自己故意添加。比如三聚氰胺其实是故意添加,而不是天然的产品出现问题。我们自己不可能添加菌落总数。对产品质量的(把控),储存、零售、销售、运输、贸易端的(操作人员)可能不如制造业企业自身的(操作人员),前者出现纰漏也是正常的。”周先生表示,公司几十年下来也没出现过这种情况,对这种情况的处理不是很熟悉,“但我们坚信不是自身的问题”。
周先生称,公司每年都要经受几次监管机构的检查和巡视。作为制造业企业,对相关的生产工艺一直在不断完善和提高。
就已不止一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一事,周先生用历史和现实原因来解释。他说:“历史原因是积累下来的。现实方面,近几年,公司在进行改制事宜,改制后利益会得到提升。在此背景下,不排除竞争对手的排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