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1日,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天津市东丽区志淼桶装水经营部(杨玉政)销售不合格桶装水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天津市东丽区志淼桶装水经营部(杨玉政)销售不合格桶装水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东丽区志淼桶装水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桶装水(检测报告编号:No:MTSPTJ2204208,生产日期:2022-8-1,抽样数量:7桶),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情况。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桶装水由天津市天福顺饮品有限公司购进。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桶装水的行为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的桶装水,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