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8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抽检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关于抽检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贵州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黔市监办发〔2022〕9号)等有关要求,六盘水市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抽检监测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工作,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水城区好客来自助餐厅正在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盘子)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2022年8月31日,我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ZXS202211487)。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自消毒餐具(盘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对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自消毒餐具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当事人对自消毒餐具(盘子)检测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分析并采取了对应整改措施:经查明,该批次自消毒餐具(盘子),是由于工作人员清洗餐具时放入洗洁精较多,没有按标准量放入,导致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
该当事人抽检不合格餐饮具事项已整改完毕。